本报北京10月16日讯从10月12日开始,北京市工商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局联合对用微型面包车搞“快运”、“接送”服务的车辆进行了检查,查出一批违章超经营范围“拉活”的车辆,截止到16日,已扣留非法运营车辆100余辆。据介绍,按照《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这些非法运营的车主将受到1至2万元罚款的处罚。
据介绍,各种从事接送或货运服务的车辆,只能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运营。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凡未经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批准而经营出租业务的车辆,都被视为非法运营车辆。记者看到此次被扣的车辆,都是“面的”,有的带有顶灯和计价器,且这些车都属司机所有。
据悉,他们将由其所属公司的法人代表出面接受处理,扣留的车大都被扣在东直门执法站的一个停车场里。在执法站外,不少在这里等候消息的被扣车主都表示希望能早些得到一个处理结果,据他们说,除了将被罚的一万元外,他们每天还要付给停车场100元停车费,车主们均对如此高的停车费表示不解。而据执法站的工作人员说,由于有一个执法程序的问题,到最终作出处罚决定,至少还要一个星期的时间。